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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律师,您好,我和太太拿到PR已两年,现在考虑入籍,但不知是否已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特此请教。
我们自2007年起在澳洲上学,2009年获得487签证来到阿德莱德,2011年12月获批887签证,然后因为国内生意需要回去了一段时间(2012年1月-2013年12月,护照上的时间),回阿德莱德后居住至今有9个月,此前每年也有回去但时间很短,每年不超过一个月,是因为看到网上说“申请入籍前四年内离境不超过一年”这一条,不知我们的情况为何?因为我们的TR居住时间已有三年,原计划这次回来后再住满一年就可以了。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抽出一点时间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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