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日收到水費單,我杯具也驚訝,水費單上有一項daily use water liter 的數據,我一看再跟他提供的同人數同房子大下的用水量再比較,我居然超出其它南澳家庭用水量一半,我家其實從3月底才正式4人使用,我housemate 1月底搬進,之後我就回國,就是說前兩個月都是他一個人用水,我真的不敢相信. 我收人家房租是全包 "合理的bill" ,但我覺得這個是極不合理,雖然租房子都是包水費,但是我跟中介簽合同也是需要付超出水費的錢. 在這次事件我就不打算收他錢,只是想吐一下我現在惡劣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