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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桂律师,你好
我现在和朋友整组一套房子,今天收到了一封ATO寄过来的信,信件上写的是一家公司的名字同时写的是这套房子的地址。我和住在一起的朋友完全不知道这家公司的存在。同时我上网查询,网上的结果显示这家公司的确已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作为注册办公地点。
出现下面几个个问题:
- 我是否有义务去保存这封信件的安全。
- 我能不能拆开这封信件去确认里面的内容。
- 我和朋友整组下了这套房子,合同用的是澳大利亚租房的官方合同。我是否享有房子和信箱的完全使用权,在不损坏的前提下。还是房东仍然可以以我们房子的地址作为私用,在不告知房客的前提下。
- 如果这家公司被ATO调查,作为房客的我们是否会被同时调查。这个我很担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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