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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wqwqwqw 于 2011-7-18 14:35 编辑
本人在去年12月份发生的车祸,仅车祸现场来看 是因为我没有成功give way,警察判定是我的责任,但是对方是在红绿灯前十米处路边接上了个人后 加速并且换道后导致的车祸, 因为我没有买保险,所以保险公司一直在追债,之前有请相关律师帮我寄过信到保险公司说不是我的责任,之前保险公司给我的账单是7000多, 之后又重新给我的账单为5000多,一直到现在又给我寄了封信让我及时交款但是金额又变为7000. 该保险公司不在南澳,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我的赔偿金额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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