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你好!
最近朋友遇到了一个糟心事。
他是一个社团的社长,
在四五个月前,
在临近退任的时候给社团预定了一个场地A,没有交钱。
在退任后,他交代好新社长已经预定了场地A以及需要每周检查社团邮箱。
但他现在才被告知,场地A负责人在一个月前发了邮件到社团来催债。
原来,新任社长曾经打电话问场地A换个预定时间,但被告知没位子了。
所以新社长就预定了另外一家场地B。
但在这其中,并没有明确取消场地A。
所以A把位子留下了,然后发了账单给我朋友。
请问,这个锅该怎么分?每一方都有责任么?
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了,新任社长没有仔细检查邮件,就把这件事情给耽搁了。
场地A负责人也很生气。
新任社长觉得奇怪都没有交钱为什么还会定上,
我朋友也觉得很冤枉。
|
BBS提醒: 请避免提前支付订金、押金等任何费用,请与对方当面沟通,确认资质并看清条款。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