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受益人是接受赠与或受益于已故遗产的人。执行人需对受益人负责,但是执行人负责管理遗产,而不是受益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按照遗嘱的方向工作,而不是受益人的方向。
我们收到许多已故遗产受益人就其权利提出的咨询。作为死者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您享有以下权利:
看到遗嘱副本的权利 如果您是死者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或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您将有权获得遗产的一部分,您有权利可以看到遗嘱执行人执行的死者生前所立遗嘱的副本(无论是否被撤销)。
适当管理遗产的权利 执行人对受益人负有受托的责任,这意味着他们总是需要公正地管理遗嘱,并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执行人有责任及时管理和分配遗产,并考虑到所有可能出现的相关事实和问题。
若遗嘱执行人违反其受托人的责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行事,或浪费资产或挪用遗产基金,或严重拖延遗产的管理,可在法庭上对遗嘱执行人进行多项诉讼,以纠正情况。
财产帐户的权利 如果你是剩余的遗嘱受益人。遗嘱执行人需要保留一套遗产账户,如果遗嘱受益人有要求,可以提供给该受益人。遗产户口须列明已收入遗产的所有款项、从遗产支付的所有款项的详情、已以实物转让的所有资产、从遗产分配得来的所有款项,以及截至开户之日遗产执行人代表遗产持有的任何资产。
从死亡之日到遗嘱分配的开始,一份遗产可能需要6个月到一年的时间。众所周知,遗产往往会出现意料之外的延迟,这通常是因为资产的收集或出售需要一段时间。
如果您想更多地了解您作为执行人的职责,或者想更多地了解您的权利和选择权,可以给我们发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是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088410 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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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本文不构成法律建议,安和律师事務所对您根据本文采取的任何行动不承担法律责任。 安和律师事务所 (08) 8410 9069 9A/9-13 Market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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