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期的投资房地产,土地税节省的介绍中,文中举例说明了如何上缴土地税。有读者对土地税的征收还不是特别理解,文中所举的例子阐述也不是足够清晰,在这一期里,我们再具体补充并更正一些内容。 投资房地产,每年需要上缴土地税,这不单单是依照房地产的价值,成比例的增长,而是呈现递进式增长,甚至是几何式增长。对此,政府有专门的土地税缴纳计算公式,且每个洲的土地税率不一样。澳大利亚的土地税是根据投资房的土地价值进行征收,不是根据投资房的总价值进行征收,而土地的价值是直接由各洲政府来评估并决定的。 澳大利亚土地税的基本征收办法是:以一个基本起征点为限,根据Revenue SA最新给出的公式,南澳大利亚洲基本起征点是31.6万澳币。如果土地价值未达到基本起征点的不需要上缴土地税;如果土地价值在基本起征点以上的,所需缴纳的土地税为土地价值减去起征点再乘以相应税率再加上税款基值。套用政府土地税缴纳的公式计算,在上一期提到的例子中,如果投资者只拥有一套投资房,其土地价值为40万澳币,一年只需上缴420澳币的土地税。如果投资者拥有两套这样的投资房,投资房土地总价值累计达到80万澳币的话,投资者就需缴纳4900多澳币的土地税,而不是2*420澳币。如何规避这部分多出来的土地税,我们Golden Bull会计事务所已经在上一期中为大家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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