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生意会从房东租赁房屋并使用。在南澳大利亚,商业场所的租赁受Retail and Commercial Leases Act 1995(SA)这法例所保护。租赁住宅物业和租赁零售或商业物业有相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地方。然而,一般而言,鉴于该法例及其附带法规的复杂性,可以说零售和商业租赁更为复杂。
该法例适用于商业销售零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和任何租赁的年租金不超过400,000澳元。租约也必须已经签订至少5年,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如果租赁期少于五年,该法例将延长租赁期限,以满足最低5年的期限。该法例规定了房东必须向潜在租户提供的信息以及可以和不能从租户那里收回的费用。
在商业租赁中,房屋维修的责任在于租户。如果房屋的结构缺陷可作为例外,尽管有时可能难以区分。
为了激励未来的租户,房东可能会提供某些让步或好处,例如协助装修或协助装修的费用。任何此类激励措施都应明确措辞,以尽量减少混淆和争议。
作为租户,企业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才能对房屋的任何一方面进行改动。正在考虑进行任何增加或固定的企业需要意识到这样做的风险。除非此类添加物或固定物被归类为可移除固定物,否则添加物可能被视为成为房东房屋的一部分。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企业将无法在租约结束时收回其添加物或其费用。
除上述内容外,企业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还应考虑许多其他问题。有些租约可能会使租户承担繁重的义务,例如从租户的利润中获取利益或规定营业时间。
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了解您作为租户的权利非常重要。如果您想讨论租赁协议,处于租赁纠纷或想要转让您的租约,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08 8410 9069安排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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